残疾人是一个需要格外关心关注的社会群体,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残疾人工作,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大厂回族自治县委、政府批示,大厂县残联党组研究决定,为全县2172名重度及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100元。
今年是大厂县残联连续第四年为重度残疾人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在工作开展中,大厂县残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让广大残疾人过上幸福美好生活”为目标,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当好残疾人的贴心人,使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