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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85新闻

两会为残疾人呼吁的10项政策,让我们一起来推动落实

点击:时间:2022-03-16
2022两会闭幕,目前委员们为残疾人兄弟姐妹们提了10个政策建议。
这些政策如果能贯彻落实,对每个残疾人朋友都是福音,来一起看看提案具体内容。
1、政协委员俞敏洪:建议给残疾人家庭每月500-2000元补贴
 
      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壹基金理事俞敏洪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壹基金理事俞敏洪提交了《关于建立残疾人家庭支持政策的建议》,建议给予残疾人家庭每月500-2000元的补贴,给予残疾家庭照护者每月2360元津贴,若照顾一名以上残疾人,则最高5000元/月。
俞敏洪认为,残疾人家庭成员不应仅是义务主体。我国现行残疾人家庭补贴办法仍有需要改进之处。建立一套明确以提升残疾人家庭福祉为导向、以支持家庭为目标、以家庭为中心和供给对象的残疾人家庭支持政策尤为重要。
基于此,俞敏洪建议:一是建议由中国残联牵头开展专题调研确立清晰明确的政策目标,建立以家庭为中心的残疾人家庭支持政策体系;二是建立一个新的残疾人家庭津贴制度。
综合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
建议给予残疾人家庭每月500-2000元的补贴,用于满足因残疾产生的各类特殊刚性支出(如医疗康复、纸尿裤、出行陪同等);
建议给予残疾家庭照护者每月2360元津贴,若照顾家中一名以上残疾人,则最高5000元/月,直接打入该家庭照顾者的账户,用于认可家庭照顾者的劳动价值并保障家庭照顾者的经济安全。
另外,大力发展家庭支持服务,提升残疾人家庭的抚养能力和抗压力,释放家庭劳动力。
2、政协委员张丽莉:给残疾人辅具补贴
“我国有超过8500万残疾人、4400万失能和半失能老人,以及数量庞大的伤友、病友。有关数据统计显示,到2030年,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预计达6000万以上,到2050年达9000万。我国还是慢性病大国,人数超过2亿。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有使用辅助器具的需要。”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残联副理事长张丽莉说,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她将提案建议尽快研究建立全国性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为部分残疾人免费适配了轮椅、拐杖、助行器、盲杖、假肢、人工耳蜗、助听器等残疾人常用的辅助器具,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他们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困难,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但张丽莉强调,目前我国辅助器具全免费配送受益面不广,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还有待提高,“特别是中小城市受人力、财力与物力的影响,仅能配发简单的辅助器具,为残疾人提供最基本的少数几种产品,且持续性差,残疾人缺乏自主选择权,特别是项目性、任务性的辅助器具配送,使辅助器具服务仍停留在‘有什么配什么’的状态,很难兼顾每位残疾人的差异化需求。”
张丽莉建议财政部、国家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建立全国性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
      “一是要建立补贴经费分担机制。经费支付采取国家财政补贴与地方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经费支付比例依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而异。”张丽莉说:“二是要明确补贴范围与标准。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和持证残疾人给予补贴。其中,低保、低收入待遇、不满16周岁残疾儿童少年、年满16周岁的在校残疾学生等残疾人享受100%辅具补贴,其他持证残疾人享受50%补贴,实现人群全覆盖。”张丽莉还建议,要根据残疾人需求,分类制定《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目录》,规定辅助器具类型、适用人群、补贴标准、使用要求和评估要求等。探索动态遴选机制,保障辅具产品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促进辅具产品与残疾人选择的有效衔接,最大可能满足残疾人对辅具服务的多维需要和高层次需求。
3、人大代表张广敏:加快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福州市盲校辅导员张广敏提出要加快发展提升特殊教育的建议。
他认为努力创造条件让残疾孩子接受良好教育,对于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减轻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大意义。张广敏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教育现代化逐步推进。但是特殊教育与其他教育相比,还处于比较薄弱状态。融合教育程度不高、特殊教育资源配置不足、特殊教育师资力量参差不齐、残疾人群再教育和就业方面质效有待提高等短板,让特殊教育的发展进度缓慢。
对此,张广敏建议从特殊教育的发展目标和理念、资源布局、教学规范、教师队伍建设以及保障和支持等方面聚焦发力,加快提升发展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努力让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4、政协委员白岩松:把“残疾人”的称呼改成“残障人”
      全国政协委员、央视主持人白岩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在今年两会上建议将“残疾人”的称呼改为“残障人”。
他说道:“称谓的改变背后其实是意识的变化,这是广大残障人士的期待,也将是非常大的社会进步。”白岩松提出,40多年前“残废人”一词被弃之时,意味着社会对残疾人的歧视不再存在,这是一种进步。但“残疾人”一词的使用仍包含一种俯视的姿态,把这一群体当作病人来对待。而“残障人士”的称谓则是用平视的态度看待障碍,因此,消除障碍、平等对待才是未来社会对待残障人群时应有的态度。随着社会的进步,如今残障人群的需求也在显著升级,已不仅仅局限于吃饱穿暖,而是需要更加平等地进入社会的机会。
5、政协委员龙墨:让残疾儿童健康成长
      全国政协委员龙墨,原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主任,主任医师、听力师。今年,龙墨委员的提案聚焦残疾儿童健康成长,她呼吁进一步加强普通学校软、硬件建设,并对接收残疾儿童的普通学校和教师,在绩效奖励上予以倾斜,并对教职工进行助残知识和技能的相应培训,更好地制定教学方案,提高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质量。此外,她还建议小学、中学配备社会工作者,随时了解残疾儿童的心理状况和面临的问题,给予协调、疏导,以利于残疾儿童身心健康,更加阳光,快乐地成长。
6、人大代表高莉:保护残疾儿童受教育权需完善立法
      “目前,整个社会对特殊教育认识及关注度不够,很多人认为残疾儿童能够生活即可,而忽视了其受教育权利。”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高莉说。
      在高莉看来,与普通教育相比,特殊儿童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中的短板,“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包括0-3岁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干预现状令人担忧。”
近年来,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儿童工作的法制化和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例如,《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残疾儿童接受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
      不过,我国残疾儿童教育还面临着一些新问题和新挑战。
      在残疾儿童受教育及0-3岁残疾儿童早期教育干预方面,高莉建议,尽快出台特殊教育法律来落实残疾儿童教育资助政策,“或者出台《特殊教育法》单行法,或在《义务教育法》中单列一章规定特殊儿童的受教育权。”
“通过整合医疗卫生、教育、民政、残联等机构的力量,实现信息共享(特殊儿童通报系统);在此基础上,构建早期发现、早期评估和早期教育干预系统。”高莉建议说。
7、人大代表吴娟建议:增加残疾人合法考取驾驶证的机会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胜利油田采油工首席技师吴娟带来了关于具有驾驶能力的残疾人取得驾驶证的建议。根据吴代表的调查,当前国内拥有8500多万名残疾人士,其中肢体残缺人员达到2472万人,许多人因为不符合国内考取驾驶证的身体条件,从而导致到日常收入问题。这个庞大的人数据背后牵连着数以千万个家庭,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他们的就业和独立生活。
      对于这个提议,具有不小的争议。部分人认为这个举措有利于残疾人更好地走出家门参与到社会生活,拥有更多的就业可能性,增加日常收入减少家庭负担,便于独立生活也减少贫困率;也有一部分人质疑残疾人是否具有安全驾驶的能力。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吴代表的提议并不是为残疾人士开绿色通道,只是为他们增加合法考取驾驶证的机会,并需要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培训措施,并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建立健全残疾人驾驶汽车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在体检、培训、注册登记和考试等方面提供无障碍服务。
 
二:由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承担残疾人体检业务的医疗机构,严格依据不同身体条件,进行残疾人驾驶人体检。
 
三:认真落实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培训措施,按照《机动车残疾人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使用规范化教材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四:加强辅助装置及加装辅助装置质量的监管,强化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生产企业认真执行《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国家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五:规范加装辅助装置汽车检验注册登记,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国家标准,对出具加装辅助装置合格证明的汽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8、政协委员邰丽华:建议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职业教育是帮助广大残疾青年做好职业准备进而实现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但是,目前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无法满足需求,存在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少、管理机制不健全、培养目标不清晰、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支持及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建议:明确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残疾人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建设和优化残疾人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教育管理部门合理布局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办学形式,明确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职业教育学校在实施残疾人职业教育中的角色定位;加强对残疾人职业教育的保障力度;完善支持系统。
9、中残联副主席吕世明: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在吕世明看来,现有法律中关于无障碍的相关规定缺乏有效衔接,关于无障碍的规定呈零散、碎片化状态,不系统,一些重要法律还未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内容。《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中很多规定为原则性、倡导性要求,内容缺项,无障碍信息交流滞后,罚则需强化,法律位阶低,强制性不足,已不能适应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希望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争取在2022年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争取今年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吕世明建议,全国人大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工作,加快工作进程,广泛听取基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相关社会组织、残疾人代表的建议和建议,充分了解地方无障碍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取得的经验,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质量和效率。
据记者了解,除了吕世明外,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上百位代表和常委会委员提出关于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议案。建议尽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满足社会成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社会极大关注,迫在眉睫。
10、政协委员刘卫昌:完善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
      刘卫昌表示,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家庭的负担很重,尤其是重度残疾人,为了照料他们,家庭成员甚至不能工作。社会化托养服务是重度残疾人及其亲属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
刘卫昌建议,应在顶层设计方面对特困群体进行多方面照顾,帮助残疾人家庭摆脱困境、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健康、幸福、有尊严的生活,需要政府和社会组织建立托养机构,让那些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的托养照料。”
刘卫昌认为,应进一步健全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制,在每个县建立残疾人托养中心,接收重度残疾人并给予照料、护理、康复、医疗等帮助。同时,国家应列出专项资金对照料人员进行培训,并在就业、维权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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