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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百科

关于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年”行动的 政策解读

点击:时间:2020-10-09

关于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年”行动的 政策解读

 

来源:省残联教就部 时间:2020-06-11
 
一、 开展时间
 2020年6月—2021年6月。
二、 目标任务
实现残疾人新增城镇就业5000名。全省每个县(市、区)残疾人新增城镇就业不少于30人,其中5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不少于40人。
三、主要措施
(一)大力推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残联等六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做到“五个对接”,着力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大力推动残疾人以劳务派遣方式就业,实现与用人单位的互利共赢。“五个对接”是积极对接大中型企业、医院和学校,对接劳务派遣公司,对接劳务中介公司,对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对接残疾人。
(二)积极推动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一方面全面了解当地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成更多残疾人就业。另一方面,帮助有潜力的企业增加残疾人就业人数,转变为集中安置残疾人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每个县(市、区)残联至少要走访3个安置残疾人较多或适合残疾人岗位较多的企业,努力帮助企业发展成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
(三)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扶贫基地、辅助性就业基地更多安置残疾人就业。加强省、市、县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扶贫基地和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市、县要制定当地基地(机构)建设标准,给予持续扶持。
(四)帮助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认真落实《河北省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冀残联发〔2018〕18号),落实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缴纳等就业补贴政策,落实用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奖励政策,对符合相关规定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初次创业等人员,给予相关帮扶政策。继续实施 “互联网+1151工程”,大力推动残疾人“互联网+”就业,主动与互联网公司联系,联合开展培训,实现残疾人培训后就近就地就业,并对残疾人互联网就业给予就业创业补助。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按照省残联《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就业和兜底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优先帮扶,逐人了解情况,积极对接扶贫微工厂、产业扶贫单位、公益岗位项目、民政系统托养照护服务单位,实现贫困残疾人就业。


          政策来源: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组织开展河北省“残疾人就业年”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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